支原体尿路感染

福安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总体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制度

福安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总体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7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号)以及宁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宁委〔〕32号)和《关于印发〈宁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委发〔〕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基层签约服务为切入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明确县(市)、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构建“放得下、接得住、快诊治、重疗效”的分级诊疗上下联动机制,切实促进我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公平可及。

(二)工作目标。年,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南、城北、阳头)、4所中心卫生院(上白石、溪柄、甘棠、下白石)启动分级诊疗试点。年,实现全市分级诊疗制度全覆盖,县(市)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65%。到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适应分级诊疗制度要求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切合福安市情、具有地方特色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分级医疗资源配置。科学制定区域医疗卫生规划,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医院重点加强县(市)域内常见病和多发病相关的急诊急救、重症医学、标准化手术室、血液净化及妇产科、儿科、传染科、康复科等临床专科建设。医院重点加强针灸、骨伤、推拿、肛肠等中医特色专科建设,优化基层医疗机构布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加强标准化建设。同时,大力推进县(市)域医学影像诊断、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心电诊断、血液透析、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市卫计局、发改局、财政局〕

(二)明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医院发挥中坚骨干作用,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急危重症抢救以及疑难杂症向上转诊服务,临床手术项目以一、二级手术为主,适度开展外转率高的三级手术,接受基层医疗机构转诊(附件1)。医院发挥特色优势作用,主要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诊疗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挥首诊平台作用,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和初步急救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和老年病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附件2)。村卫生所发挥网底基础作用,结合全民低成本健康“海云工程”项目的实施,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早期筛查和初级诊治以及急危重症病人分诊、转诊,逐步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及时转”目标(附件3)。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和诊疗服务总体清单,制定本医疗机构诊疗项目清单及诊疗项目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卫计局〕

(三)推行基层首诊制度。年,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基层首诊试点(附件4);年起,逐步将基层首诊试点拓展到一般常见病、多发病领域。通过公示基层诊疗服务清单,实行基层签约服务,将“海云工程”收费检查项目纳入医保定点村卫生所普通门诊报销范围,取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特殊病种起付线,试行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基本药物免费,适当延长慢性病处方等措施,有效吸引群众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就近首诊。同时,医院门急诊纳入首诊单位。〔牵头单位:市卫计局、人社局、医改办〕

(四)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县(市)、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双向转诊职责,指定专门科室或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制定医疗机构内转诊病人就诊流程和行为规范。医院应当为下级医疗机构预留一定比例门诊号、检查号、住院床位等,优先接诊下级医疗机构向上转诊的患者,对需要转诊治疗的急危重症患者、手术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医院病情稳定的患者,可根据康复情况直接转诊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励医院制定药物治疗方案,医院或基层医疗机构实施治疗。〔牵头单位:市医改办、卫计局、人社局〕

(五)明确分级转诊标准。第一,对非急危重症分级诊疗病种患者,实行医生指导下的有序转诊。患者自行越级就诊的,原则上不予出具转诊单,转诊信息系统内不加注转诊标识。第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宁德市卫计委制定的基层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和临床路径管理标准等,开展诊疗和转诊。第三,根据市(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医院诊疗病种及转诊标准,并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牵头单位:市卫计局〕

(六)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建设。第一,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医疗设备、附属设施达标建设,重点加大对B超、心电图、数字X光机、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的财政投入。年,力争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省定建设标准(附件5);年,力争所有乡镇卫生院达到省定建设标准。第二,适应分级诊疗体系建设需求,医院对口支援机制,市医院、中医院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部分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对口支援关系,实现“建立一套规范工作机制、共建一个重点临床科室、新增一项医技服务项目、带出一支技术骨干团队”的工作目标。第三,深化“大手牵小手”工作机制,依托医疗资医院,医院结对帮扶福安市阳头、城南、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接工作。同时,开展“医院-医院-福安市赛岐镇卫生院”医疗集团体系扩展试点。〔牵头单位:市卫计局、财政局〕

(七)推进基层签约服务。按照“1+1+1”签约组合模式,医院专科医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技人员(全科医生)以及乡村医生组成服务团队,以基本医疗服务为重点,主要提供健康与就诊咨询、预约转诊、上门诊疗等签约服务,拓展签约服务内容,重点提升城市签约服务覆盖率,逐步扩大农村签约服务覆盖率。

建立按照居民签约数量、服务质量、签约对象满意度为主要考核指标,获得合理签约服务报酬的激励机制,鼓励签约团队多劳多得。实行按年度收取签约服务费,签约服务费由城乡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居民个人分担,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地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服务内容,以及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牵头单位:市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

(八)强化健康教育和慢性病管理。根据分级诊疗尤其是双向转诊的需要,在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医患交流平台,开展健康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年在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先行开展、总结实践经验,年在全市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牵头单位:市卫计局〕

(九)拓展医养结合诊疗服务内容。第一,在医院、中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或老年病门诊,有条件的设立康复科,并加快形成院企结合、医养结合等多元化分诊机制。第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医养结合相关的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延伸至社区、家庭,开设康复、护理、养老、中医养生保健、临终关怀、舒缓疗护等特色科室。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养老机构同等优惠政策扶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城乡医保定点。第三,探索建立薪酬等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并在薪酬待遇、职称聘任、继续教育、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卫计局会同民政局等部门制定。〔牵头单位:市卫计局、民政局、人社局〕

(十)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编制全市卫生计生信息化体系建设规划,由市政府牵头,市卫计局具体负责,分阶段统筹实施。年,配合宁德市建设宁德市区域卫生信息集成平台、区域医疗协同信息系统(医学影像子系统、双向转诊子系统)和区域医疗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完成“互联网+医疗惠民服务”系统(预约挂号、居民健康档案查询子系统)建设。年,启动建设远程会诊门诊视频子系统,完成市级医学影像诊断分中心建设和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字X光机配备及接入。年,完成所有乡镇卫生院数字X光机配备及接入,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放射影像、村卫生所“海云工程”心电传输和远程诊断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卫计局、发改局、数字办、财政局〕

(十一)突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第一,加强卫生人才引进工作。重新修订完善全市卫生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到县(市)级医院工作;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技人员招聘计划,吸引和激励医学类毕业生到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第二,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工作。积极争取农工党中央支持,继续实施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和福建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完善聘用管理和待遇保障;继续实施定向委培计划,“十三五”期间,全市每年委托培养本科定向生20-30名;继续开展农村医学专业订单教育,充实乡村医生队伍。第三,加强卫生人才培训工作。依托宁德市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通过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在职学历教育等方式,全面提高临床医师、全科医师专业技能;制定并实施好“十三五”医院骨干医师分年度培训计划,培养一批技术骨干和科室带头人;加强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提升乡村医生整体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卫计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十二)促进“海云工程”扩面提质增效。第一,着力扩大现有个“海云工程”项目点的服务半径,通过委托服务、并村服务、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项目点服务机制延伸辐射至人以下的建制村,确保辐射农村人口90%以上。第二,认真落实《宁德市“海云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海云工程”项目的通知》(宁海云〔〕1号),通过增加项目内容、加强技术开发、用足项目政策和强化项目调度等措施,稳步提升“海云工程”服务质量、技术能力和社会效益。第三,继续加强乡村医生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建设,逐年提高乡村医生薪酬等待遇;由市卫计局牵头,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全市乡村医生队伍每年组织一次以上技能培训,两年进行一次技术考评和业务考核,并面向社会公开接受评议、征求意见、建档立卡和规范管理,以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意识、履职能力和技术水平。〔牵头单位:市卫计局〕

(十三)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第一,鼓励各级医疗机构推广应用适宜技术,严格控制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或临床效果不明确且费用高的诊疗技术。第二,加强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引导患者合理就医,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第三,市卫计局每年核定并医院“药占比、耗材占比”等控费指标,并将考医院绩效考核、院长年薪等挂钩。〔牵头单位:市卫计局、医改办、人社局、财政局、物价局〕

(十四)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第一,加强社会资本办医的氛围营造、功能定位、规划制定和政策保障,积极鼓励有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医改实践,尤其是参与分级诊疗工作,探索在药品集中采购、药品零差率改革、城乡医保报销、卫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享有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为社会提供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第二,“十三五”期间,我市要创造条件,力争创办一所二级以上综合性民营医疗机构。〔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卫计局、人社局、医改办〕

(十五)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探索开展福安市赛岐镇卫生院与村卫生所一体化管理试点,努力实现乡、村卫生“硬件设施标准化、运行管理规范化、指导监督体系化、服务质量优质化”的目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行每个行政村设立1所由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卫生所,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转诊任务;村卫生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乡村医生补贴等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发放管理,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乡村医生的标准设置基本岗位,原则上由乡镇卫生院在原有村医队伍中考核选聘,也可由乡镇卫生院下派或外聘,待遇比照临时聘用人员执行;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将农村计生社保协管、计生协会管理等岗位与农村卫生服务岗位整合。〔牵头单位:市卫计局〕

三、政策措施

(一)切实加强医疗卫生经费保障。“十三五”期间,按照宁德市政府的要求安排卫生事业发展资金,每年分别安排可支配财力增量部分的10%专项用于卫生事业发展;市级每年统筹安排万元,用于市级卫生信息化建设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字化医疗设备购置和“海云工程”设备维护等工作;市级每年医院临床专科建设经费50万元以上,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和薄弱专科建设;每年统筹安排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用设备总值15-20%的专项资金,用于设备更新与维护;市级每年从精准扶贫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卫生事业发展。同时,积极争取我市医疗卫生项目纳入国家、省计划盘子,获得更多的专项资金支持;继续采取争取“西促会”医疗设备扶持、发动社会各界捐赠等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向医疗卫生领域集聚。〔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局、卫计局〕

(二)着力创新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管理。第一,乡镇卫生院院长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由市卫计局聘任;其他人员招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由市卫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员使用、考核和调配由市卫计局负责。第二,市乡医疗机构人员编制由编制管理部门在现有编制总量内按实际床位数合理核定,供市卫计局统筹安排使用;卫技人员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确定岗位工资待遇,实行同岗同酬、优绩优酬。第三,建立市、乡卫技人员轮岗交流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每隔两年为一周期,县(市)、乡级医疗机构之间安排2-3%的卫技人员进行轮岗交流。第四,严格执行市、乡卫技人员下乡和进修政策,并作为职称聘任必备条件。落实基层差别化职称评聘相关要求,适当提高市、乡医疗机构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充分发挥职称评聘对基层优秀人才的激励作用。〔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

(三)健全完善基层医疗机构收入分配制度。全面推行财政经费定向补偿管理,由市级财政落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按照“按月预拨、年终结算”的方式及时拨付。安排年度预算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得用于冲抵在编人员工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将财政核拨的人员经费和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超收部分的70%以上交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主分配。〔牵头单位:市卫计局、财政局、人社局〕

(四)有效建立上下联动激励机制。上级医疗机构可通过业务指导、临床带教、专科共建、健康教育、教学查房、科学研究、项目协作、开设康复联合病房等方式开展医疗卫生帮扶,获取相应报酬,从报酬中提取一定比例纳入绩效总量管理。上级医疗机构可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地下派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卫生帮扶,医务人员补贴纳入派出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具体考核办法、发放标准由派出单位制定(发放标准原则上不超过“主治医师元/天、副主任医师元/天、主任医师元/天”)。〔牵头单位:市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效能办〕

(五)充分发挥价格、医保、医药的引导作用。第一,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差别化动态调整机制。逐步降低药品、耗材、检查等价格,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劳务项目价格。完善分级诊疗配套服务价格政策,制定签约服务价格,鼓励基层开展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服务。制定远程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病理诊断等远程会诊价格,鼓励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第二,落实《宁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宁政办〔〕号)、《宁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规定》(宁政办〔〕号),拉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医院、医院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的差距。在宁德市医疗集团内或医疗联合体内双向转诊的,取消二次住院起付线;在非市医疗集团内或非医疗联合体内向上转诊的,医院标准补差计算;符合下医院的,不再支付二次住院起付线。在县(市)内,对按照分级诊疗规范要求从基层办理转诊以及符合下转指征到基层医疗机构治疗的,城乡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医院的城乡医院的基础上降低元,医院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市(县)内难以医治的,符合《宁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规定》中上转病种的城乡医保患者,经参保地城乡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后,由市(县)级医院转医疗集团或联合体内医院治疗的,城乡医保报销比例按照县(市)级医院标准执行。第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制定双向转诊药品采购目录,并向市卫计局报备。〔牵头单位:市医改办、卫计局、人社局、物价局、财政局〕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切实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分级诊疗工作纳入市领导“四下基层、四解四促”活动的重要内容,建立市对乡(镇)挂钩联系制度。市委、市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市分级诊疗工作推进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医改工作专题现场会,市医改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推动分级诊疗有关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市直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目标,强化全局观念,忠实履职尽责,主动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开展。市医改办要切实加强对分级诊疗工作的统筹协调、调研指导和督查考评,建立协作会商机制,切实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市卫计局要明确转诊制度,优化转诊流程,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分级诊疗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序时进度;市人社局要会同卫计部门完善医疗保险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市委宣传部、编办和市财政局、商务局、民政局、食药监局、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物价局、效能办、数字办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分级诊疗工作任务的执行与落实、检查与督促、服务与保障。

(三)强化细化落实。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实际从五个方面推进细化落实。一是推进双向转诊工作,引导群众科学、合理、有序就医,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二是加强医院龙头建设,分阶段实施,完成五大临床薄弱学科、五大核心临床专科和三大平台建设,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三是加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以《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设施、设备建设标准》为依据,到年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双达标;四是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总结年湾坞镇马头村、潭头镇太逢村、赛岐镇苏阳村实施村卫生所一体化管理中心村试点工作经验,稳步推进我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力争年底在全市全面实行新型乡村一体化管理;五是从留住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等方面下功夫,创新人才管理,做好我市卫技人才储备培养工作。

(四)强化政策宣传。进一步拓展宣传平台,创新宣传形式,切实加强分级诊疗政策宣传与动员,深化业务培训与辅导,确保医务人员知晓分级诊疗制度内容、标准和程序,履行好政策告知义务;要积极向患者宣传解读分级诊疗流程、医保报销政策差异,解答患者疑问,引导患者改变传统就医习惯;要广泛宣传分级诊疗试点工作中的成效与经验,引导群众提高政策认知能力,树立科学就医理念,营造有利于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强化督查考核。将分级诊疗工作纳入市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绩效考核体系(附件6),对照年度规划、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度,切实加强年度绩效考评、常规督促检查和考核成果运用。市卫计局要切实加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力度,医院领导班子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本方案年11月4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市医改办负责解释。

附件:1.医院诊疗疾病及医疗技术项目清单

2.福安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疾

病清单及首诊病种

3.福安市村卫生所诊疗范围

4.福安市高血压、糖尿病双向转诊标准

5.福安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6.年分级诊疗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1

医院诊疗疾病病种及

医疗技术项目清单

一、内科

慢性喘息支气管炎性发作,细菌性肺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呼吸衰竭,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的诊治,气管-支气管炎的诊治,慢性支气管炎的诊治,阻塞性肺气肿的诊治、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诊治,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的诊治,呼吸衰竭(Ⅰ型、Ⅱ型)的诊治,肺炎的诊治,支气管哮喘的诊治,支气管扩张的诊治,肺脓肿的诊治,胸腔积液的诊治,自发性气胸的诊治,有创呼吸机辅助通气,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的诊治,咯血的诊治,呼吸困难的诊治,弥漫性实质性肺疾病(DPLD)(间质性肺疾病(ILD)的诊治,血液气体分析,肺功能检查,睡眠呼吸监测(初筛诊断仪检查),纤维支气管镜检查(电子支气管镜检查),经支气管镜活检术,经皮穿刺肺活检术,经皮穿刺胸膜活检术,肺血栓栓塞症的诊治(需配肺动脉造影)。

急性胃炎的诊治,慢性胃炎的诊治,胃食管反流病的诊治,食管癌的诊断,消化性溃疡的诊治,胃癌的诊断,慢性病毒性肝炎的诊治,自身免疫性肝炎的诊治,药物性肝炎的诊治,酒精性肝病的诊治,脂肪肝的诊治,原发性肝癌的诊断,肝硬化的诊治,肝性脑病的诊治,急性胰腺炎的诊治,慢性胰腺炎的诊治,胰腺癌的诊断,肠结核的诊治,结核性腹膜炎的诊治,缺血性肠病的诊治,溃疡性结肠炎的诊治,克罗恩病的诊治,大肠癌的诊断,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治,功能性消化不良的诊治,上消化道出血的诊治,下消化道出血的诊治,黄疸的鉴别诊断与治疗,三腔两囊管压迫止血术,消化道内镜检查,消化内镜治疗术,肝组织活检。

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癫痫和癫痫持续状态诊治,阿尔次海默病的诊治、皮质下动脉硬化性脑病的诊治、肌张力障碍的诊治、特发性震颤的诊治、颅内压增高的对症治疗及病因筛查,化脓性脑膜炎诊治(除外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治疗),结核性脑膜炎诊治病毒性脑炎诊治(除外流行性乙型脑炎的治疗),急性脊髓炎诊治(除外脊髓灰质炎),面神经炎诊治,偏头痛诊治,三叉神经痛诊治,坐骨神经痛诊治,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诊治,多发性神经病诊治,多发性硬化诊治,重症肌无力诊治,周期性麻痹诊治,帕金森病诊治,腰椎穿刺术,脑电图检查,肌电图检查、路易式痴呆的诊治、多系统蒌缩的诊治。

急性左心衰的诊治,慢性心力衰竭的诊治,常见心律失常的诊治,高血压病的诊治,心脏瓣膜病的诊治,稳定型心绞痛的诊治,不稳定型心绞痛的诊治,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塞的诊治,ST段抬高型心肌梗塞的诊治,感染性心内膜炎的诊治,急性心肌炎的诊治,扩张型心肌病的诊治,肥厚型心肌病的诊治,成人先天性心脏病的诊治,周围动脉疾病,心脏骤停与心肺复苏技术,心源性休克的诊治,动态心电图检查,运动负荷心电图检查,超声心动图检查心脏电复律术,经静脉临时起搏器置入术,心包穿刺术,埋藏式永久起搏器置入术(须有该项技术开展资质),心电生理检查。

缺铁性贫血的诊治,巨幼细胞性贫血的诊治,过敏性紫癜的诊治,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诊治,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诊治,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的诊治,骨髓穿刺术,常见血液疾病的骨髓象诊断,成分输血及各种输血反应的处理,白细胞减少及粒细胞缺乏症的诊治,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

急性肾小球肾炎的诊治,急进性肾小球肾炎的诊治,慢性肾小球肾炎(包括IgA肾病的诊治),肾病综合征的诊治,尿路感染的诊治,药物性肾损害的诊治,急、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诊治,继发性肾小球疾病的诊治,肾小管间质性肾炎的诊治,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的诊治,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糖尿病的诊治,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处理,糖尿病高渗非酮症性昏迷的处理,低血糖症的诊治,血脂异常的诊治,痛风的诊治,甲状腺机能亢进症(Graves病)的诊治,甲亢危象的处理,甲状腺机能低下的诊治,亚急性甲状腺炎的诊治,无痛性甲状腺炎的诊治,单纯性甲状腺肿的诊治地方性甲状腺肿的防治,甲状腺功能测定,24小时尿游离皮质醇测定,骨质疏松症的诊治,皮质醇增多症的诊治,醛固酮增多症的诊治。

类风湿性关节炎的诊治,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治,强直性脊柱炎的诊治,骨关节炎的诊治,干燥综合症的诊治。

二、外科

体表肿瘤切除术,浅表淋巴结切除活检术,外伤清创术,浅表脓肿切开引流术,拔甲术,单侧甲状腺部分切除术,单侧甲状腺次全切除术,单侧甲状腺切除术,单侧甲状腺及甲状腺峡部切除术,单侧甲状腺切除伴对侧腺叶部分切除术,双侧甲状腺次全切除术,甲状腺术后探查止血术,甲状舌管囊肿切除术,甲状腺癌根治术,甲状旁腺腺瘤切除术,乳腺脓肿切开引流术,乳腺病损局部切除术,乳腺腺叶切除术,乳腺象限切除术,副乳切除术,单侧乳腺切除术,双侧乳腺切除术,腹股沟疝修补术,腹股沟疝成形术(内置人工补片),腹壁疝修补术,腹壁疝成形术(内置人工补片),迷走神经干切除术,选择性迷走神经切除术,全胃切除术、胃-肠搭桥吻合术,胃造瘘术,胃/十二指肠溃疡穿孔修补术,痔上粘膜环切术、幽门肌层切开(成形)术,胃楔形切除术,远端胃大部切除术(毕Ⅰ、毕Ⅱ式吻合),(开腹)胃/十二指肠溃疡修补术,腹腔镜下胃/十二指肠溃疡修补术,小肠造瘘术,小肠切除、吻合术,肠粘连松解术,小肠排列术,阑尾切除术,阑尾周围脓肿切开引流术,结肠造瘘术,回盲部切除术,(根治性)右半结肠切除术,(根治性)左半结肠切除术,(根治性)横结肠切除术,(根治性)乙状结肠切除术,痔切除术,栓塞性外痔切开引流术,肛周脓肿切开引流术,肛瘘切除术,肝脏楔形切除术,肝脏脓肿切开引流术,肝段切除术,左肝外叶切除术,(开腹)肝囊肿开窗引流术,腹腔镜下肝囊肿开窗引流术,(开腹)肝活组织检查术,腹腔镜下肝活组织检查术,(开腹)胆囊切除术,(开腹)胆囊造瘘术,胆囊切除,胆总管切开取石(探查),T管引流术,胆道切开探查取石术,胆总管-十二指肠吻合术,胆管-空肠Roux-en-Y吻合术,腹腔镜胆囊切除术,腹腔镜胆囊造瘘术,经皮经肝胆管造影(PTCA)和引流(PTCD),脾切除术,脾脏破裂修补术,脾脏囊肿开窗引流术,静脉切开术,大隐静脉高位结扎、剥脱术,小隐静脉高位结扎、剥脱术,肠系膜淋巴管瘤(囊肿)切除术,食管及胃底静脉断流术,腹部空腔脏器破裂修补术。

颅脑创伤,颅骨去骨片减压术,颅骨修补术,颅内血肿清除,脑室穿刺外引流,脑室腹腔分流,凸面脑膜瘤,脑室穿刺外引流术,颅内血肿清除术,硬脑膜外血肿清除术,硬脑膜下血肿清除术,脑内血肿清除术,开放性颅骨凹陷骨折复位术,椎板切除减压术,高血压脑出血清除术,大面积脑梗死去骨瓣减压术,侧脑室-腹腔分流术,颅底骨折,脑疝,颅内高压,腰椎穿刺术,头皮裂伤清创缝合术,气管切开术,颅骨成型术,大脑半球浅表肿瘤切除术

椎间盘突出症,股骨骨折,长骨骨折内固定术,半髋关节置换术,膝关节置换术,断肢再植术,断指/趾再植术,常见骨折(上、下肢骨折,骨盆骨折、脊柱脊髓损伤)的诊断,各种创伤骨折的急救与处理,严重创伤全身合并症的诊治,颈椎病、慢性腰腿病(痛)、肩周炎、肱骨外上髁炎的诊治,急、慢性长骨骨髓炎的诊治,化脓性关节炎的诊治,关节脱位(肩、髋、下颌关节)的诊断与复位,手外伤的处置,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诊断,腰椎间盘突出症的诊治,骨肿瘤(良、恶性肿瘤,骨转移瘤)的诊断,腰椎穿刺术,封闭注射治疗,石膏、夹板及骨牵引术,长骨骨折内固定术,Colles骨折手法复位,肌腱断裂缝合术,四肢血管损伤修复术,截肢(指、趾)术,关节融合术,脊柱结核病灶清除术,腰椎间盘脱出髓核摘除术,胸腰椎管狭窄减压术,断肢再植术,断指再植术,神经系统检查。

前列腺增生手术,肾结石手术,输尿管结石手术,肾修补术,经尿道膀胱肿瘤电切术肾损伤的诊治,肾结核的诊治,肾癌的诊断,肾及输尿管结石的诊断,膀胱结石的诊断,膀胱损伤的诊治,膀胱肿瘤的诊断,良性前列腺增生的诊断,前列腺癌的诊断,慢性前列腺炎的诊治,阴茎癌的诊断,尿道损伤的诊治,隐睾的诊治,睾丸肿瘤的诊断,附睾炎的诊治,睾丸扭转的诊治,睾丸鞘膜积液的诊治,精索静脉曲张的诊治,肾修补术,精索静脉高位结扎术,膀胱损伤修补术,交通性鞘膜积液高位结扎术,经皮肾镜碎石术,经输尿管镜碎石取石术,肾切除术,附睾切除术,肾上腺切除术,经尿道膀胱碎石术,肾活组织检查,输尿管肿物切除术,肾部分切除术,经尿道膀胱肿瘤电切术,输精管吻合术。

液气胸食管癌诊断,贲门癌诊断,贲门失弛缓症诊断,肺癌诊断,肺恶性肿瘤诊断,肺结核瘤诊断,胸壁结核诊断,结核性脓胸诊断,纵隔肿瘤诊断,非特异性肋软骨炎诊断,胸部外伤及心脏大血管损伤诊断,自发性气胸诊断,胸腔穿刺术,胸腔闭式引流术,胸部创伤的紧急处理(包括多发性肋骨骨折固定术),心肺脑复苏技术,开胸探查术,肺局部楔形切除术,肺叶切除术,贲门括约肌切开成形术。

心包部分切除术,心外膜人工心脏起博器置入术,各种血管创伤的急救与处理。

切(削)痂植皮术,头皮外伤清创缝合术,皮肤游离移植术,并指(趾)分离术,尿道下裂修复术,唇裂修复术,腭裂修复术,面部色素痣切除术。

三、妇产科

子宫平滑肌瘤切除,卵巢良性肿瘤切除,异位妊娠,全子宫切除,经阴道子宫切除,卵巢恶性肿瘤切除,阴道壁修补,输卵管再通,剖宫产,腹腔镜手术,宫腔镜手术前庭大腺炎的诊治,前庭大腺囊肿处理,滴虫性阴道炎的诊治,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的诊治,老年性阴道炎的诊治,细菌性阴道病的诊治,急、慢性宫颈炎的诊治,宫颈息肉的诊治,急性盆腔炎的诊治,性盆腔炎的诊治,生殖器结核的诊治,宫颈上皮内瘤变的诊治,子宫良、恶性肿瘤的诊断,子宫肌瘤的治疗,卵巢良性肿瘤的诊治(卵巢囊肿、成熟性畸胎瘤等),常见卵巢恶性肿瘤的诊断,子宫内膜异位症和子宫腺肌病的诊断,葡萄胎的诊治,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的诊治,异位妊娠的诊治,卵巢黄体囊肿破裂的诊治,前庭大腺囊肿造口术,前庭大腺脓肿切开引流术,后穹窿穿刺术,诊断性刮宫术,葡萄胎清宫术,输卵管切除术,卵巢囊肿剥除术,附件切除术,子宫肌瘤剔除术,子宫切除术(子宫次全切除术、全子宫切除术),子宫穿孔修补术。

自然流产的诊治,妊娠剧吐的诊治,孕期监护和产前诊断常规、孕期用药原则,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治,产前出血的的诊治(早产、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羊水量异常(过多、过少)的诊治,高危妊娠的管理,多胎妊娠的诊断和处理,过期妊娠的处置,急、慢性胎儿宫内窘迫的诊治,胎膜早破的处置,妊娠合并内科疾病的诊治,妊娠合并外科疾病的诊断,妊娠合并急性病毒性肝炎的诊断,妊娠期急性脂肪肝的诊断,妊娠期肝内胆汁郁积症的诊断,胎儿异常的诊断(胎儿生长受限、巨大胎儿、胎儿先天畸形、死胎),产力异常的诊断和处理,产道异常的诊断和处理,胎位异常的诊断与处置,产后出血的诊断与抢救,羊水栓塞的诊断与抢救,子宫破裂的诊断与抢救,脐带异常的处置,产褥感染的诊治,产褥中暑的诊治,接生,会阴切开缝合术,臀助娩术,胎头吸引术,低位产钳助产术,子宫下段剖宫产术,软产道裂伤修复术,胎心监护仪使用,催产素激惹试验,羊膜镜使用,骨盆外测量、骨盆内测量。

避孕常用措施的正确选择,宫内节育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人工流产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中期引产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常用方法,人工流产综合症的诊治,子宫穿孔的诊断与处置,吸宫不全的处置,药物流产术,宫内节育期放置术,宫内节育器取出术,负压吸引术,钳刮术,经腹输卵管结扎术。

四、儿科

支气管肺炎,感染性腹泻,早产儿的全静脉营养,新生儿ABO溶血,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的诊治,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的诊治,单纯性肥胖的诊断和防治,晚发型维生素K缺乏症的诊治,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的诊治,气管炎的诊治,小儿肺炎的诊治,毛细支气管炎的诊治,支气管哮喘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小儿消化不良的诊治,小儿腹泻病的诊治,先天性心脏病的早期初步诊断,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的诊治,营养性巨幼细胞性贫血的诊治,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诊治,过敏性紫癜的诊治,急性肾小球肾炎的诊治,肾病综合征的诊治,泌尿系感染的诊治,病毒性脑炎的诊治,化脓性脑膜炎的诊治,小儿常见传染病的诊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水痘,风疹,麻疹,猩红热,白喉,百日咳,细菌性痢疾,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病毒性肝炎,小儿结核病,幼儿急疹的诊治,蛔虫症的诊治,蛲虫病的诊治,热性惊厥的紧急处理,气道异物的紧急处置,急性心力衰竭的处置,肠套叠紧急处理,小儿猝死的紧急处置(心肺脑复苏),感染性休克的紧急处置,急性中毒的紧急处置(有机磷、强酸、强碱、灭鼠剂、镇静剂、吗啡、酒精、亚硝酸盐中毒、氯气中毒等),病毒性心肌炎的诊治,病毒感染(EBV、CMV)的诊治,川崎病的诊治,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诊断,儿童急性白血病的诊断,血友病的诊治。

危重新生儿的监护、早产儿及早产儿管理、新生儿肺炎的诊治、新生儿败血症的诊治、新生儿化脓性脑膜炎的诊治、新生儿黄疸的诊治、新生儿寒冷损伤综合症的诊治、新生儿破伤风的诊治、新生儿肺透明膜病的诊治、新生儿肺出血的诊治、新生儿胎粪吸入综合征的诊治、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的诊治、新生儿颅内出血的诊治、新生儿宫内感染的诊治、新生儿低血糖与高血糖症的诊治。

五、眼科

老年性白内障,青光眼,视网膜脱离和断裂,翼状胬肉切除,角膜移植术球结膜下注射,睑外翻矫正术,睑腺炎切开术,眼睑小肿物(睑板腺囊肿)切除术,抗青光眼眼外引流术(小梁切除),虹膜切除术或激光周边虹膜切除术,白内障囊外摘出及人工晶体植入术,前房冲洗术,泪囊摘除术,角、巩膜缝合术,眼内容物挖除术,眼球摘除术,内翻倒睫矫正术,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及人工晶体植术,眼表异物摘除,水平肌斜视手术,视力检查,视野检查,色觉检查,眼压测量,眼底检查,裂隙灯检查,房角镜检查,三面镜检查,眼光配镜(角膜曲率检查),眼科AB超检查。

六、耳鼻喉科

鼻恶性肿瘤切除,慢性扁桃体炎,声带息肉切除术,喉癌根治术,喉部良性肿瘤切除,鼻内镜下鼻息肉切除术,鼻内镜下筛窦上颌窦开放术,鼻中隔矫正术,鼻内镜下鼻腔止血术,鼻前庭囊肿切除术,上颌窦根治术,扁桃体切除术,扁桃体周围脓肿切开引流术,食道异物取出术,气管切开术,耳垂、耳后、外耳道良性肿物切除术,先天性耳前瘘管切除术,耳鼻喉外伤清创缝合术,鼻骨骨折复位术,甲状舌骨囊肿切除术,支撑喉镜下咽喉部良性肿物切除术,鼓室成形术,气管异物取出术。

七、口腔科

口腔健康教育和口腔卫生指导,口腔全面检查,龋齿充填术,牙髓和根尖周疾病干髓术和根管治疗术,牙周疾病基础治疗,常见口腔粘膜病基础治疗,活动义齿修复术,固定义齿修复术,牙颌畸形功能矫治技术,牙颌畸形活动矫治技术,牙齿拔除术,唇、舌系带修整术,齿槽外科手术,颌面部骨折复位及固定术。

八、皮肤科

常见皮肤病的诊治、常见的性病(SID)的诊治、皮肤真菌镜检、蠕形螨、疥螨和阴虱检查、淋球菌镜检、重症药疹、渗出性多形红斑的诊治、性病(STD)的诊治、醋酸白试验、紫外线照射、红外线照射治疗、激光治疗、冷冻电灼电解、变态反应斑贴试验、与皮肤有关的结缔组织病的诊治、大疱性皮肤病的诊治。

九、感染科

重症病毒性肝炎,浸润性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的诊治,麻疹的诊治,志贺菌病的诊治,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病的初筛,出血热伴有肾综合征的诊治,伤寒、副伤寒的诊治,结核性脑膜炎的诊治,流行乙型脑炎的诊治,霍乱的诊治,阿米巴病的诊治,流行性腮腺炎的诊治,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诊治,狂犬病的诊治,手足口病的诊治,禽类或动物感染的流行性感冒的诊治,被标明的流感病毒的流行性感冒的诊治,病毒未标明的流行性感冒诊治,恶性疟原虫疟疾的诊治,间日疟原虫疟疾的诊治,三日虐原虫疟疾的诊治,其他经寄生虫学证实的疟疾的诊治,未特指的疟疾的诊治,钩端螺旋体病的诊治,血吸虫病[裂体吸虫病]的诊治,布鲁氏菌病的诊治,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的诊治,立克次氏体病的诊治,登革热[古典登革热]诊治,丝虫病的诊治。

十、麻醉科

椎管内麻醉(腰麻、骶麻、硬膜外麻),臂丛神经阻滞麻醉,吸入性全麻,静脉全麻,静吸复合全麻,困难气道的处理,急重症病人的麻醉,心、肺、脑复苏,围麻醉期生命体征监测,股静脉穿刺置管技术,有创动脉压监测技术,术中血液回收技术。

十一、检验科

血液分析检查,网织红细胞计数及异常红细胞检查,A、B亚型、Rh血型检验,出血性疾病的检验,血液凝固实验,溶血性疾病的检验,骨髓细胞的检验,尿液分析检查,尿沉渣检查,粪便常规检查,便潜血、便虫卵检查,体液检查(包括脑脊液、浆膜腔积液、精液、前列腺液、胃液、胆汁、痰、阴道分泌物等),临床生化检查(包括蛋白质、糖、脂类、无机离子、肝功能、肾功能、心肌酶),血沉检查,血气分析,免疫球蛋白的检验,细胞免疫功能的检验,自身抗体的检验,肿瘤标记物的检验,肝炎病毒血清学标记物的检验,传染病血清学检查等,微生物(主要是细胞)的分离、鉴定,细菌对抗菌药的敏感试验,梅毒筛查性试验,衣原体筛查检查,支原体筛查检查。

十二、病理科

常见病的活体组织大体和镜下病理诊断,各种细胞学检查(包括痰、尿、胸腹水、脑脊液、乳头溢液、子宫颈细胞等),常规苏木素伊红染色法,网织纤维染色法,Masson染色法,AB和PAS染色法,抗酸染色法,VG染色法,冰冻切片诊断。

十三、放射科

全身各部位摄影,床旁摄影,断层摄影,胃、肠道钡剂造影检查,泌尿系统逆行造影,支气管造影,脊髓造影,周围血管造影等。

十四、急诊医学科

心肺复苏,农药中毒,药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

十五、介入治疗

心脏临时起搏,主动脉内球囊反搏,脑血管造影,其他部位血管造影,CT引导下经皮肺穿刺,肝癌动脉栓塞,肺动脉栓塞,脾功能亢进动脉栓塞,冠心病介入治疗(PCI)。

附件2

福安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诊疗疾病清单及首诊病种

一、消化系统疾病

细菌性痢疾、细菌性肠道感染、细菌性结肠炎、细菌性食物中毒、病毒性肠道感染、感染性胃肠炎、痢疾、感染性腹泻、婴儿腹泻、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急性酒精中毒、慢性酒精中毒、食管炎、胃溃疡伴急性出血、急性胃溃疡、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炎、消化不良、过敏性腹泻。

二、呼吸系统疾病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稳定期、社区获得性肺炎、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变应性哮喘、慢性哮喘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

三、泌尿系统疾病

细菌性感染、淋球菌性尿道炎、泌尿生殖道疱疹病毒感染、肛周皮肤和直肠疱疹病毒感染、外阴尖锐湿疣。

四、感染性疾病

单纯疱疹、水痘、带状疱疹、麻疹、病毒性皮疹、急性传染性肝炎、乙型病毒性肝炎、急性病毒性肝炎、流行性腮腺炎、病毒性咽结膜炎、头癣、甲癣、手癣、脚癣、股癣、皮肤癣菌病、皮肤真菌感染、蛔虫病、淋巴结炎、淋巴管炎。

五、内分泌疾病

2型糖尿病

六、神经系统疾病

明确诊断的脑震荡后综合征、脑外伤后综合征、普通型偏头痛、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三叉神经痛、肋间神经病。

七、五官科疾病

睑腺炎、眼睑脓肿、眼睑皮炎、眼睑水肿、泪腺炎、眼睑出血、急性结膜炎、睑缘结膜炎、巩膜炎、干眼症、外耳疖、外耳炎、外耳疾患、中耳炎、急性咽炎、病毒性咽喉痛、溃疡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慢性鼻炎、声带炎、急性龈炎、牙周脓肿、牙周病、急性腮腺炎、口腔炎。

八、心血管疾病

高血压病、脑梗死康复期、脑卒中康复期、下肢静脉曲张、低血压、冠心病。

九、过敏性疾病

过敏性湿疹、皮炎、湿疹、荨麻疹、变应性鼻炎。

首诊病种

1.慢性扁桃体炎(非手术)

2.急性肠炎

3.小儿支气管炎

4.阑尾炎(非手术)

5.慢性胃炎

6.前列腺增生症(非手术)

7.腰肌劳损

8.疱疹性咽炎

9.上呼吸道感染

10.小儿支气管肺炎

11.急性扁桃体炎

12.慢性胆囊炎

13.附件炎

14.骨性关节炎(非手术)

15.风湿性关节炎

16.腰椎间盘突出(非手术)

17.化脓性中耳炎

18.鼻窦炎

19.慢性阻塞性肺病(迁延期)

20.盆腔炎

21.高血压病

22.锁骨骨折(非手术)

23.颈椎病

24.肩周炎

25.慢性支气管炎

26.宫颈炎

27.淋巴结炎

28.脑梗塞恢复期

29.胆结石(非手术)

30.前列腺炎

31.脑神经衰弱

32.正常分娩

33.结膜炎

34.软组织损伤合并轻度感染

35.急性胃炎

36.慢性肠炎

37.牙周脓肿

38.下尿路感染

39.营养不良性贫血(轻度)

40.细菌性痢疾

41.功能性子宫出血(非手术)

42.上下肢骨折(非手术)

43.输尿管结石(非手术)

44.急性乳腺炎、痔疮(非手术)

45.急性支气管炎

46.梅尼埃病

47.带状疱疹

48.更年期综合症

49.糖尿病

50.腹泻病

附件3

福安市村卫生所诊疗范围

各种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与技术水平、“海云工程”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

1.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但需要密切观察的病人;

2.各种恶性肿瘤晚期居家临终关怀;

3.需要长期居家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

4.老年护理病人;

5.一般常见病病人;

6.医院出院的康复期病人;

7.中医治未病和中医基本保健;

8.完成基本公共卫生任务。

附件4

福安市高血压、糖尿病双向转诊标准

为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秩序,促进医疗资源有效利用,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有效治疗,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医生和专科医生各自的优势和协同作用,制定宁德市高血压、糖尿病双向转诊标准如下。

一、高血压患者的双向转诊

(一)基层上转条件

1.初诊高血压:⑴合并严重的临床情况或靶器官的损害;⑵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mmHg;⑶患者年轻且血压难以控制;⑷怀疑继发性高血压的患者;⑸妊娠和哺乳期妇女;⑹可能有白大衣高血压存在,需明确诊断者;⑺因诊断需要到医院进一步检查。

2.随诊高血压:⑴按治疗方案用药2~4周,血压不达标者;⑵血压控制平稳的患者,再度出现血压升高并难以控制者;⑶血压波动较大,临床处理有困难者;⑷随访过程中出现新的严重临床疾患;⑸患者服降压药后出现不能解释或难以处理的不良反应;⑹高血压伴发多重危险因素或靶器官损害而处理困难者。

(二)医院下转条件

高血压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确定,血压及伴随情况已控制稳定。

二、糖尿病患者的双向转诊

(一)基层上转条件

1.初诊糖尿病:⑴空腹血糖≥11.0mmol/L,或≤2.8mmol/L,或HbA1c≥9%;⑵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mmHg;⑶出现代谢紊乱症状,如烦渴、多尿、多食、消瘦、疲乏等明显或加重;⑷初次出现的靶器官损害,如心、血管病变引起的冠心病(心肌梗塞)、缺血性或出血性脑血管病,以及下肢疼痛,感觉异常和间歇性跛行、肢端坏疽;肾损害引起的蛋白尿、水肿、高血压;视力模糊;下肢或上下肢感觉异常或疼痛;⑸妊娠和哺乳期妇女;⑹其他难以处理的情况。

2.随诊糖尿病:⑴规律药物治疗随访两次,血糖降低效果不满意;⑵血糖控制平稳的患者,再度出现血糖升高并难以控制;⑶血糖波动很大,临床处理困难者;⑷在随访过程中出现新的靶器官损害;⑸患者服降糖药后出现不能解释或处理的不良反应。

3.糖尿病合并急性并发症: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非酮症性高渗综合征,低血糖症等,立即急症上转。

(二)医院下转条件

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确定,血压或血糖及伴随临床情况已控制稳定。

附件5

福安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配置

序号

项目

一般乡镇卫生院

中心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人员配置

到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达到2.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占90%以上。

2

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医疗、中医、护理、药剂、医技、公卫、技术、康复各专业配置合理,各专业配备应符合医疗机构许可的执业科目配备相关的具有执业资格人员,至少有2名以上具备从事康复的卫生技术人员。

医疗、中医、护理、药剂、医技、公卫、计生、康复各专业配置合理,各专业配备应符合医疗机构许可的执业科目配备相关的具有执业资格人员;至少有2名以上具备从事康复的卫生技术人员。

医疗、中医、护理、药剂、医技、公卫、计生、康复各专业配置合理各专业配备应符合医疗机构许可的执业科目配备相关的具有执业资格人员;至少有2名以上具备从事康复的卫生技术人员。

3

执业医师

有3人以上。其中至少有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各专业配备应符合医疗机构许可的执业科目配备相关的具有执业资格人员12人。其中中医类别达到20%以上。

至少有6名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其中中医类别达到20%以上。

4

注册护士

医护比例1:1.25,至少1名注册护士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医护比例1:1.25,至少3名注册护士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医护比例1:1.25,至少9名注册护士,其中1名有中级以上职称。

5

各类人员技术职称

至少3人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有高级卫生技术职称临床类别执业医师3名以上,中级职称5名以上。

至少有1名副高以上的执业医师,有中级职称5人以上,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1名。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面积和床位设置

序号

项目

乡镇卫生院(丙类)

乡镇中心卫生院(乙类)

乡镇中心卫生院(甲类)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备注

辖区常住人口3万以下

辖区常住人口3万以上

辖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山区8万以上)

辖区常住人口5万以下

辖区常住人口5-7万

辖区常住人口7万以上

1

业务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55-50平方米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55-50平方米

平方米

2平方米

3平方米

2

床位设置

20张以下或不设床位

20-99张

张以上

20张以下

20-30张

30-50张

社区卫生服务中新增床位重点用于康复、护理床位

注:1.业务用房建筑面积指标中不含职工生活用房。

2.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站”能施行基本避孕节育手术应增加不少于90平方米建筑面积。

3.康复治疗室每间增加不少于15平方米建筑面积。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

基本医疗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开展产科的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康复理疗

必备

选配

一般卫生院

(丙类)

应配备数字化X光机、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呼吸机、洗胃机、无影灯、手术床、全科医疗诊断系统、妇科综合治疗床、显微镜、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等设备。

医疗救护车,与中医药服务功能项适应的其他中医诊疗设备。

应配备妇科常规检查设备、常规产科检查设备、体重身高计、听力筛查设备、视力筛查设备、电冰箱、冷藏包、健康教育影像设备、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全科服务团队还应配备出诊箱、便携式电脑、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应配置产床、新生儿抢救台、胎心监护仪、新生儿保温箱、新生儿复苏蘘和复苏面具、急救柜、常用产科器械等。

应配备妇科常规检查设备、乳腺诊断仪、手术床、麻醉呼吸机、无影灯、吸引器、计划生育手术包、红外(微波)治疗仪等设备。

配备上下肢康复、站立训练、关节牵引5种以上康复治疗设备

中心卫生院

(乙类)

具备一般卫生院配置设备还需增配酶标分析仪、尿微量蛋白测定仪、分析天平、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离心机、监护仪、麻醉机、无创呼吸机、手术台、胃镜、牙科治疗椅、眼科裂隙灯、耳鼻喉综合治疗椅、24小时动态心电图仪、远程会诊系统、医疗救护车等,以及与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功能相配套的设备。

多功能手术台、多导联心电监护仪、全自动酶标分析仪。

中心卫生院(甲类)

甲类卫生院应配备有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功能相配套的设备,还应当医院基本医疗服务和危重急病人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相配套的设备。

应配备妇科常规检查设备、常规产科检查设备、体重身高计、听力筛查设备、视力筛查设备、电冰箱、冷藏包、健康教育影像设备、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全科服务团队还应配备出诊箱、便携式电脑、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应配置产床、新生儿抢救台、胎心监护仪、新生儿保温箱、新生儿复苏蘘和复苏面具、急救柜、常用产科器械等。

应配备妇科常规检查设备、乳腺诊断仪、手术床、麻醉呼吸机、无影灯、吸引器、计划生育手术包、红外(微波)治疗仪等设备。

配备上下肢康复、站立训练、关节牵引8种以上康复治疗设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应配备数字化X光机、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酶标分析仪、呼吸机、无影灯、手术床、24小时动态心电图仪、全科医疗诊断系统、妇科综合治疗床、显微镜等设备。

多功能手术台、多导联心电监护仪、全自动酶标分析仪、巡诊车。

配备上下肢康复、站立训练、关节牵引5种以上康复治疗设备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科室设置

序号

项目

一般乡镇卫生院

中心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备注

1

预防保健科室

妇女保健室、儿童保健室、健康教育室(包括健康体检)、计划生育计生指导室、疾病预防控制(包括免疫接种)、公共卫生等

妇女保健室、儿童保健室、健康教育室(包括健康体检)、计划生育计生指导室、疾病预防控制(包括免疫接种)、公共卫生等。

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室与计划生育计生指导室、预防接种室、健康教育室(包括健康体检)等。

2

临床科室

急诊室、抢救室、全科诊疗室、中医科(包括针灸、推拿按摩)、康复理疗科、病房。

急诊室、抢救室、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五官科、中医特色专科、中医科(包括针灸、推拿按摩)、康复理疗科、病房。

全科诊疗室、抢救室、中医诊室(包括针灸、推拿按摩)、康复治疗室、预检分诊室、病房。3

医技科室

X光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

X光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内规镜等。

X光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

4

辅助科室

输液室、手术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消毒供应、健康信息管理、办公室等。

输液室、手术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消毒供应、健康信息管理、办公室等

输液室、手术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消毒供应、健康信息管理、办公室等。

附件6

年分级诊疗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一、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指标

  1.30万以上人口的县至少拥有医院和医院;

  2.医院二级临床科室建设完成率≥95%;

3.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达标率≥95%;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率达95%、%;

  5.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率达85%、70%;

  6.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

  7.县(市、区)远程医疗服务覆盖率80%;

  8.基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覆盖率80%;

  9.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帮扶协作全覆盖。

  二、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成效指标

  1.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

  3.基层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25%;

  4.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30%;

  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40%;

  6.市(县)级医院年门诊量增长10%以上,年手术量增长15%以上。

稿件来源:福安市卫计局

审核:办公室

编辑: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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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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